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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开封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开封市残联 发表时间:2023-01-28 浏览次数:2024

中共开封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26日至6月1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残联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残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领问题,强化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

反馈会后,市残联迅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议,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政治责任,坚决果断地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韩长奉立刻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党组成员依次进行表态发言,剖析根源,深刻反思,逐项对照,认领问题。

(二)统一领导,压实责任,强化整改工作的组织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8月12日,巡察反馈意见后,市残联迅速成立以党组书记、理事长韩长奉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工作。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整改工作报告,逐条讨论整改措施,修改整改报告;既抓总体进度,又抓重点问题和具体工作,保证巡察发现的问题改到位、改彻底。二是压实整改责任。整改方案确定后,第一时间下达整改任务清单,将整改工作细化到岗位、落实到个人,形成了第一责任人党组书记亲自抓、亲自督办,班子成员对分管部室和所属单位的整改工作具体负责,各责任部门全员参与、责任到人的局面,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分工负责。

(三)建立台账,周密部署,强化整改工作的倒逼机制

一是细化整改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对照巡察组提出的四大方面的主要问题,市残联党组研究制订并印发了《中共开封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全面建立清单台账,细化分解整改任务,共梳理出4大类整改事项,并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订了52方面对应整改措施,整改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问题,实行照单认领,逐一明确每项整改问题的整改措施、责任领导、承办部门、整改期限、完成状态、整改情况及成效,形成整改路线图、时间表,要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是明确整改时限,进行集中整改。根据巡察组反馈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意见,党组书记、理事长亲自抓《中共开封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制定,以巡察组反馈的四大类问题为主干,进一步梳理出52个具体问题,制订了52方面对应整改措施,并倒排时间,责任到人,强化督办。我们将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10月31日确定为全面整改阶段,对事实清楚的问题,立行立改;对情况复杂的,限期办结;对短期内不能完全解决的问题,制定计划争取早日解决。机关各部室、所属各单位对照整改清单制定了整改落实计划,组织集中整改。

(四)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强化整改工作的引领作用

市残联党组将巡察整改工作与残联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一是坚持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整改过程中,发现整改措施与实际情况不适应时,及时调整,确保按要求整出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收兵;强化督促检查,坚持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二是坚持整改落实与推动残联工作相结合,将整改工作作为推进残联改革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契机,把整改措施落实到残联工作任务的方方面面中去。三是坚持把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同“能力作风建设年”和“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做到有机衔接,相互促进,以整改落实推动市残联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放松政治理论学习,统筹推动国家相关助残政策落地见效迟缓、有差距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效果不明显。

问题1:查阅近三年党组会议记录,没有学习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内容。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在近期召开的党组会中,重新学习了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内容;二是在以后的工作中,及时通过党组会传达学习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内容;三是在对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做出决策时,认真与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对表,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问题2:2019年至2020年召开党组会共57次,45次没有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吸取之前经验教训,近期召开党组会议时始终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第一议题”学习列在首位;二是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首修课必修课,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并结合实际研究具体落实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问题3:2020年中心组计划学习20个专题,学习记录只有7个专题,且记录简单、没有参加人员名单。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近期和以后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时,严格按照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学习,并做到记录内容清晰、完整。二是在严格落实签到制度的基础上,将参加人员名单附于学习记录之后。

问题4:没有对先进的理论和指示精神做到真学、真信、真思、真悟,从而对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认识模糊,站位不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时,着力在提高政治素养上下功夫,持续深学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正确把握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真正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特别是要结合残疾人工作实际,活学活用、学以致用、融会贯通,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思路举措和实际成效。

问题5:把意识形态工作当成一项软任务,不注重在党员干部的日常学习、教育、管理、监督中强化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党组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明确党组书记是抓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部门意识形态责任的要求,不断加强意识形态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二是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日常学习、教育,通过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形式认真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等。三是充分利用微信公号、官方网站、电子显示屏、简报等自媒体宣传平台,深入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四是党组成员分别对分管单位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听取了所属单位负责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报告,对残联系统党员干部在意识形态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做到早扯袖子、早提醒,抓早抓小,防范于未然。

问题6:面对广大残疾人群体,没有全面深入宣传党和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重视和关心,正向传导力、凝聚力和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办好残疾人特色栏目。市残联与开封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和开封日报报业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开办残疾人专题节目、电视手语栏目和残疾人专栏,宣传党和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重视和关心,介绍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成果。10月15日,市残联在开封日报以《奋力谱写新时代开封残疾人事业发展新篇章》为题,整版报道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二是残疾人节日和重大节庆活动宣传。以每年全国助残日、“书香中国·读书有我”、残疾人文化周和健身周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宣传扶残助残政策,组织义演和免费会诊,发放宣传图册。三是发挥基层残疾人组织作用。以村(社区)残协为宣传阵地,将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纳入村(社区)残协工作范畴,积极充分发挥专职委员作用,在入户访视、上门服务的同时,做好惠残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2.履行职责职能为残疾人提供高质量服务还有差距,担当作为存在短板。

问题7:未全面严格落实上级对残疾人事业的相关工作要求,特别是市“能力作风建设年”有关精神的落实,党组拟定开展的“四帮四助”“十大顽疾”和“科长讲业务”活动均未进行。

情况说明:

市残联收悉《市委市直工委关于报送<推进市直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若干措施>落实情况的通知》后,认真组织开展“十大顽疾”整治活动和“科长讲业务”活动,每月按时向市直机关工委报送;由于我单位参与“五个重大”活动的两名同志未从事企业帮扶项目,因此“四帮四助”活动无法开展。

整改情况:已完成。市“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期间,我单位按照《市委市直工委关于报送<推进市直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若干措施>落实情况的通知》要求,持续开展好“十大顽疾”整治活动和“科长讲业务”活动。“十大顽疾”整治活动方面,我单位认真开展“十大顽疾”学习教育,开展相关自查活动,自查无此类情况发生,无有关违纪违法情况;“科长讲业务”方面,从5月起,我单位开展了5次“科长讲业务”培训,参加人员150人次。

问题8: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不够主动,未出台有关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及精神文化方面符合实际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不能满足全市残疾人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

整改情况:已完成。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根据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实际情况和上级残联部门相关政策规划,制定了《开封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经市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于2022年7月29日印发了《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封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汴政〔2022〕17号)。

在以后的工作中,市残联还将继续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不断出台有关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及精神文化方面符合实际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满足全市残疾人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

问题9:2019年至2021年市残联仅向市委市政府提交《关于建设开封市残疾人康复、托养和技能培训中心的请示》,缺乏主动协调争取,目前还未有实质性进展。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在三个中心项目建设推动中,市残联多次向分管市领导汇报项目规划,争取市领导支持,与市委市政府、市发改委相关科室对接项目报批流程,报送项目建设规划,积极推动项目建设。目前,市残联已初步选定项目建设用地,与几家综合实力强的企业进行了合作洽谈。下一步工作中,市残联将聚焦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大力度为残疾人谋划发展规划,增强工作主动性,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问题10:五类专门协会组织不健全,人员结构年龄大、流动大,不能正常开展工作。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市残联高度重视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积极发挥各专门协会“代表、服务、维权、监督”职能。一是召开专门协会座谈会。市残联中层以上干部和各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参加会议,会上传达市残联年度主要工作进展情况,各专门协会主席汇报了协会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步工作计划,市残联党组书记韩长奉对专门协会工作提出了要求。二是调整专门协会结构。按照中共开封市委组织部、开封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封市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换届工作的指导意见》(汴残联文〔2022〕40号)文件要求,自下而上考察、调整一批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参事议事能力,自觉接受残联领导,对残疾人有感情,热爱残疾人事业和专门协会工作的年轻残疾人。目前,各县区残联换届正在进行中。三是经常性开展协会工作。结合全国助残日、各类别残疾人特定节日等重大节日,督促各专门协会组织活动,丰富残疾人节日生活;每年定期召开专门协会工作座谈会,分析专门协会工作现状,制定专门协会工作计划;积极向市财政局申请协会工作经费,保障各专门协会日常工作运作。

完成时限:2023年3月。

问题11:创先评优工作存在平均主义现象,起不到示范作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建立健全评先评优机制,以实际工作成绩为评选标准,明确评定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先评优原则,树立优秀工作榜样,充分发挥创先评优的激励作用。

问题12:通许县康复中心属于2017年国家扶贫项目,2018年4月开工建设,至今未投入使用,虽有各种原因,但市残联的协调、推动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此项目已于2022年9月投入使用,项目运行拟联合通许县中心医院共同谋划,现已采购30万康复设备用于康复中心运行。下一步,市残联将以此为镜鉴,在以后的项目建设中积极发挥协调、推动作用,避免类似项目建设延期现象的再次发生。

问题13:原市残联控股的云天下互联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博爱项目孵化中心2019年停止运营后,办公家具、电脑等固定资产长期堆放在会议室,造成大量国有资产闲置。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博爱项目孵化中心因牵涉劳动纠纷,固定资产已被法院执行局封存并进行处置,待偿还员工工资后剩余固定资产再行处置。市残联拟将云天下互联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注销处理,现已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将注销事宜委托给专业律师事务所具体实施,注销过程中将根据资产处置相关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处理。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问题14:抽查免费辅助器具发放台账中的38人,存在辅具发放造假冒领、辅具质量不好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针对辅具发放造假冒领的问题,完善《辅具发放制度》,通过电话回访、实地查看回访等方式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改正。针对辅具质量不好的问题,指导县区残联按照相关质量标准采购辅具,制定好参数,邀请有关专家鉴定。

问题15:辅具采购覆盖面窄,种类单一,个别残疾类别的残疾人辅具没有适配。

整改情况:已完成。指导县区参照《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辅具适配目录》扩大辅具采购面,积极参加省残联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逐步增加不同残疾类别的辅具,逐步满足残疾人对辅助器具的个性化需求。

3.防控风险意识不强,应急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问题16:残疾人群防群治格局尚未完全形成,突发群访、个访预判、处置还不精准。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立市县区残联沟通机制。市残联与县区残联之间加强信访信息共享,县区残联每月定期报告残疾人信访维稳情况,对涉及残疾人群体性问题,市县区残联及时做好应对措施。二是发挥各级残疾人专门协会和专职委员作用。各级专职委员利用入户访视、上门服务的时机,第一时间了解残疾人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反映残疾人切实需求。发挥各级专门协会、村(社区)残协贴近残疾人实际,服务、收集本类别残疾人需求,涉及的共性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各级残联积极回应残疾人关切,将隐患解决在基层。

问题17:省、市残联于2021年8月关于转发中国残联《专职委员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乡村残疾人专职委员三落实(人员、场地、经费),目前仍未落实。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市残联高度重视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和专职委员队伍建设,目前,全市村(社区)均建立了残协组织。9月28日市残联在尉氏县召开了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现场会,按照中国残联《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规范》和《专职委员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对村(社区)残协和专职委员队伍建设进行了规范,各县区按照要求选聘了专职委员并组织了培训,安排了专门办公场地,祥符区、尉氏县和兰考县落实了相关经费要求,其他县区经费落实工作也在加紧推进中。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问题18:2019年以来党组未研究部署本系统保密工作,也未听取保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整改情况:已完成。市残联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党组(扩大)会,会议听取了三个所属事业单位关于保密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对残联系统保密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问题19:“7·20”以案促改工作不够深入,与单位职能结合不够紧密;不能举一反三,无全市残疾人安全隐患排查机制,未制定符合我市残疾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按照“7·20”以案促改工作开展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修订了防汛应急预案;二是做到举一反三,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和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实际情况,制定了全市残疾人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和我市残疾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二)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够,管理宽松软,制度不健全

1.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扛得不牢

问题20:近三年市残联党组共制定出台80份文件,对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未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整改情况:已完成。市残联党组研究决定,自2023年起,每年年初及时研究制定本年度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相关的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问题21:“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落实不严,2021年未按要求组织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0年示范区残联工作人员因工作日午间饮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组未及时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成效不明显。

情况说明:由于2020年和2021年未收到上级部门要求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因此未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通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学《以案促改常用文件汇编》,以后严格按照《中共开封市委印发<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省市文件要求开展“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二是在以后的工作中及时选取本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认真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三是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及时、保质保量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问题22:三年来,班子成员未对分管单位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国庆节前,按照党组安排,班子成员在同分管单位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时,同步听取了分管单位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汇报并对分管单位下一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在以后的工作中,班子成员将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进行安排部署、总结、分析,坚持抓早抓小。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逐级细化、量化,把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

2.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问题23:近三年来,领导班子及个别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学报告标题、内容高度雷同;2019年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照抄照搬上一年。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重申纪律,严禁再次出现述职述廉述学报告和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等材料高度雷同、照搬照抄现象。二是严格把关,党组书记要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上报的各类报告、材料严格把关,对于涉嫌照搬照抄的报告、材料一律退回重写,待符合上报条件后才能签字上报。

问题24:巡察组5月18日抽查,市残联机关和市民之家残联窗口工作人员,有脱岗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经市残联党组研究,2022年7月25日印发了《中共开封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张鑫同志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的处理决定》,给予张鑫同志如下处理:张鑫本人作出深刻检查,扣发张鑫3个月平时考核奖,将张鑫调离原工作岗位;二是严肃工作纪律,做好全体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离开工作岗位要履行好请销假手续,避免再次出现脱岗现象。

3.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

问题25:康复教育中心综合楼(临街办公楼)三、四层房屋在未公开招租的情况下分别由开封市中瑞智障脑瘫康复事业发展宣教中心和鼓楼区诵典聋儿生活服务中心无偿使用,该楼一层2018年12月28日前由开封市云天下汴绣艺术发展有限公司和开封集英爱心医药零售有限公司无偿使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与开封市云天下汴绣艺术发展有限公司和开封集英爱心医药零售有限公司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二是开封市中瑞智障脑瘫康复事业发展宣教中心和鼓楼区诵典聋儿生活服务中心合同于2022年11月20日到期,两个机构目前已搬离。三是加强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管理,严格按照《开封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程序和权限进行报批或者备案。

问题26:市残联将康复培训综合楼租用给上海甲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组建市康复医院,合作协议约定租期30年(法律规定最长20年),前3年试运营期间免缴租金,第4年收租。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已聘请专业律师重新审定合作协议条款,计划与上海甲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协商重新签订合同,请专业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根据评估价核定租金,调整合同期限。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问题27:开封市残疾人康复培训综合楼建设项目中标合同价款1692.85万元,工程结算价2058.37万元,超过合同价款的21.59%。监理费中标合同价款54.79万元,工程结算价74.72万元,超过合同价款的36.38%。

情况说明:开封市残疾人联合会康复培训综合楼项目建设期间,由于因受国家税制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扬尘治理行动等因素影响,工期顺延半年,导致成本增强。2018年12月,市残联联合市财政局将有关情况向市政府进行报告说明。

整改情况:已完成。在工作中进一步提高预算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及时准确掌握正确的市场信息,做好项目发展前景规划和考察。

问题28:2019年以拨代支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50万元,其中拨付给开封市博爱公益项目孵化中心9.7万元、河南省云天下互联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3万元和通许县残疾人联合会30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进一步加强对财政资金监督和管理,严格残疾人专项资金使用流程,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和有关规章制度,杜绝以拨代支的现象,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问题29:2019年开封市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三次购买辅助器具48.76万元,均未附验收、发放清单。

整改情况:已完成。在以后的采购中,完善采购程序和相关资料,妥善保存验收清单等资料,待辅具适配到位及时整理出发放清单并留存。

问题30:机关财务室负责人由1名退休返聘人员担任,财务辅助工作由1名劳务派遣人员负责。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选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担任机关财务室负责人;二是从事财务辅助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已于2022年7月辞职。

问题31:开封康复教育中心综合楼、开封市康复培训综合楼分别于2009年、2018年竣工并投入使用,至今两栋楼均未办理房产证。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对接,按照相关流程和要求进行资料报送,待相关部门查验通过后即可办理房产证。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内控制度不健全,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

问题32:2019年支付2018年应付款项16万元,仅有银行支付凭证未见其他附件。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将附件附在支付凭证后。下一步严格规范各项经费使用流程,保证账目清晰,资料完备,使用合规。

问题33:近三年购买节日慰问残疾人物品共22万元,其中2019年至2020年17万元,发放物品时被慰问人未签字;2021年5万元,购买数量、物品名称与发放数量、名称严重不符。

整改情况:已完成。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报销程序,进一步加强节日慰问物品发放管理工作,做好购买和发放登记,确保账实相符、手续完备。

问题34:2021年违规支出应由出租方承担的租赁房屋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458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2年9月23日,应由房屋出租方承担的租赁房屋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4580元已返还至市残联账户。

问题35:2019年至2021年支付第三方委托费用13.75万元,既没有验收,也没有附第三方应出具的报告。

整改情况:已完成。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报销程序,确保所有支出项目手续完备,对于委托第三方开展的工作支出手续应附相关资料。

问题36:2020年支付办公家具搬运费1300元用白条入账,未附发票列支。

整改情况:已完成。进一步加强支出源头控制和支出精细化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强化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财务报销程序,确保所有支出项目手续完备。

问题37:双休日值班按节假日值班标准发放补贴,2020年至2021年6月总计多发340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经重新核算,2020年1月—2022年4月市残联及所属单位双休日值班按节假日值班标准发放补贴共计多发15100元(其中市残联9450元,市康复教育中心3200元,市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1800元,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650元),已全部退回;二是严格值班补贴发放标准,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问题38:2021年6月21日,工作人员张胜文、郭华敏等4人参加第十届残疾人艺术汇演,在已报销食宿费21254元情况下,又多报销伙食补助费40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张胜文、郭华敏等4人多报销的伙食补助费400元已全部退回。二是在以后的财务报销过程中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开封市残疾人联合会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汴残联文〔2021〕65号),严格按照《开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开封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汴财行〔2017〕18号)和《开封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汴财行〔2019〕18号)要求报销差旅费。

(三)党的组织建设不够有力,执行干部选任制度不够严格

1.领导班子建设有差距

问题39:2019年至2021年未召开过班子民主生活会,2020年党支部未召开过组织生活会。

情况说明:2019年12月5日,召开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组织部文件要求,不再单独召开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2020年由于组织部下文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时我单位班子成员仅有党组书记一人,报请组织部同意未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2022年1月21日,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组织部文件要求,不再单独召开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

2019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2020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于2021年3月2日召开,因此2020年未有组织生活会记录。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按照组织部文件要求,按照兰考标准,按时、保质保量开好年度民主生活会;二是严格按照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开好组织生活会。

问题40:2019年9月11日党组扩大会研究有关专项经费,一把手先表态,班子成员再发表意见。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1年党政班子健全以后,均能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组织召开党组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问题41:重大经费开支由理事长办公会研究,三年来多达30次,其中2020年11月16日在理事长办公会上,讨论研究云天下互联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搬迁装修费用152.9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1年党政班子健全以后,均能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要求,通过党组会议研究重大经费开支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要切实加强党组的集体领导,做到集思广益,充分发扬民主。二是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确保“三重一大”制度落到实处。

2.党建责任制抓而不实

问题42:2019年以来党支部“三会一课”活动无年度工作意见及具体学习计划。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2年9月9日召开支委会,对此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会议要求从2023年起,年初制定年度工作意见及具体学习计划。

问题43:2019年支部党课内容与党员学习笔记内容不一致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2年9月9日召开支委会对此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在2022年9月30日的党员大会上向全体党员提出要求,要求全体党员认真做好支部“三会一课”和集体学习时的笔记。

问题44: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2019年4月2日,3名入党积极分子和1名党员发展对象的推荐,支部委员会没有研究决定,直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整改情况:已完成。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范入党程序,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好与市直机关工委的沟通工作,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3.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

问题45:2019年5月19日研究推荐拟提拔副县级职务,党组成员为3人,实际参会为2人,缺席一人在未注明未到会原因和表达意见的情况下形成决议;2019年12月17日党组会研究拟推荐2人为一级调研员、1人为三级调研员,其中参加会议的两人为实际拟推荐人,并参与了表决。

情况说明:一是2019年5月19日,市残联党组仅有两名党组成员,不存在缺席一人问题。二是2019年12月17日,党组成员共有3人,其中2人为实际拟推荐人,因此出现上述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以后召开党组会议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党组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处分党员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党组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组成员应当回避。

问题46:没有落实“双签字”制度,查阅近三年干部提拔晋升相关手续,2019年12月4名同志职级晋升、2020年1月2名同志提拔时,未见纪检组长和党组书记“双签字”。

整改情况:已完成。认真落实“双签字”制度,并按规定做到一式两份,同时做好资料留存,避免再次出现只有一份“双签字”材料上交后单位没有留存的情况。

问题47: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偏大,机关仅有2名正科级干部且年龄均超过52岁。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随着中层干部退休,及时提拔符合条件的年轻干部,平时注重培养后备干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问题48:干部长期缺乏交流,康复部负责人职位长期空缺。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根据市残联现有干部实际情况,待时机成熟后通过轮岗、提拔年轻干部等方式,选配合适人选担任康复部负责人。

完成时限:2023年2月。

(四)履行整改责任有偏差,问题整改不彻底

问题49:2019年以来,市残联党组会议记录未显示讨论研究十一届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内容,督导、跟进、问责更是无从谈起。

整改情况:已完成。吸取经验教训,定期召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市委巡察整改内容,及时督导、跟进、问责。

问题50:市残联未按照《中共开封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仍存在理事会代替党组会讨论研究“三重一大”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要切实加强党组的集体领导,做到集思广益,充分发扬民主。二是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确保“三重一大”制度落到实处。

问题51:党务政务公开栏混同,党务公开栏展示政务公开内容,未设立政务公开栏,官网未及时更新,还停留在2018年11月2日。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重新设置党务政务公开栏,使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相对分开,不再发生混同现象;已经及时对官网内容进行了更新。

问题52:市残联下属事业单位康复教育中心主任,目前负责市机关康复部的工作。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根据市残联现有干部实际情况,待时机成熟后通过轮岗、提拔年轻干部等方式,选配合适人选担任康复部负责人。

完成时限:2023年2月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5962697;邮箱:开封市集英街北段283号;电子邮箱:kfsclbgs@163.com

 

 

中共开封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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